阿鲁科尔沁旗警方破获抢劫、强奸女司机案
(涉案车辆)
经查,被害女性是一名“黑”车司机。9月23日21时,被害人在林东镇搭载一男子前往阿旗,到达天山镇后,男子提出再加价30元将其送往另外一个地方。当车驶入一片荒野时,车上男子突然采取暴力手段对被害人实施强奸,并将其随身携带的一万余元现金及手机、车钥匙抢走。
调查中,由于被害人遭受打击较大,不愿面对民警也不愿回想当天的事情,为了保护被害人,侦查员没有过多打扰,而是频繁往返赤峰、左旗、阿旗等地寻找线索,但一直没有收获。
为尽快破案,弥补被害人心灵创伤,侦查员再一次找到被害人了解案发当天的经过,争取从中寻找有力线索。经过耐心沟通,被害人情绪有所缓和,回想起案发当天在赶往阿旗的路上,嫌疑人曾讲过蒙语,还提到他到左旗是为了看望某中学上学的女儿。围绕这一重要线索,办案民警再次展开全面排查。
(涉案车辆)
民警们的坚持终于得到了回报,排查过程中有一所学校的教师向民警反映,一名身上带有纹身的男子曾来校看望过一名女学生,体貌特征与警方描述的十分接近,而警方进一步了解发现,该女学生的生父因犯罪现正在服刑……正当侦查员准备排除这一线索的时候,外围调查的民警及时反馈,该女学生还有一名继父,体貌特征也与犯罪嫌疑人相符合。
侦查员立即对女学生的继父展开调查,迅速锁定了其身份、地址等信息,经进一步辨认,确定了该男子就是当日抢劫、强奸被害人的犯罪嫌疑人。警方全力追缉,最终在右旗境内将犯罪嫌疑人色某成功抓获。
(抓捕现场)
审讯过程中,犯罪嫌疑人色某仍心存侥幸,拒不配合办案人员的工作,妄图逃脱法律的制裁。办案民警不断调整讯问方案,摆出大量事实证据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经过耐心劝导,最终犯罪嫌疑人色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垮塌,主动交代了自己抢劫、强奸的犯罪事实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色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(图片源自淄博高速交警官方微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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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稿/栾国凡 编辑/王学波 审核/李岩